南财智讯9月4日电,北新路桥公告,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925号)。该批复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要求公司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申报文件和发行方案实施,批复有效期为12个月。公司将在规定期限内择机办理相关事宜,并及时披露进展。公告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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